诚信信用知识
  •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何这么重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之江新语》中指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提出“建立包括信用信息、信用评价、信用激励和失范惩罚机制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多次要求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信用红黑名单制度、信用贷款支撑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近年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发展与完善,“守信获益,失信受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健全。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

  • 以法治方式提升城市信用治理水平

      城市作为现代生活方式和文明活动发生的主要场域,其信用治理关乎社会信用体系规则之治的成效。特别是现代城市人际关系陌生化、社会分工专业化、主体功能类型化、生活格局单元化等发展特性,更需要制度机制的规约与指引。这与现代制度诚信和系统信任注重规则建构的发展逻辑具有内在一致性,进而延伸出城市信用须以法治方式推进的路径选择。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由此,城市信用治理法治化正承担起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与水平的功能。 

  •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何这么重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之江新语》中指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提出“建立包括信用信息、信用评价、信用激励和失范惩罚机制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多次要求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信用红黑名单制度、信用贷款支撑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近年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发展与完善,“守信获益,失信受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健全。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

  • 发挥司法职能,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人民法院在依法高效审理案件的同时,要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不断推动信用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早日构建起社会诚信体系、诚信文化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提供了重要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明确了信用体系建设的战略目标、工作重点和实施路径。  《意见》部署的重点工作涵盖科研诚信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流通分配环节信用制度,

  •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何这么重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之江新语》中指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提出“建立包括信用信息、信用评价、信用激励和失范惩罚机制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多次要求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信用红黑名单制度、信用贷款支撑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近年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发展与完善,“守信获益,失信受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健全。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

  • 税务师须牢牢守住“诚信资产”

      近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点名通报涉税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明确惩戒具体措施,释放全面从严加强行业自律监管的强烈信号。经过30多年稳步发展,税务师行业专业能力、人才储备、业务模式等持续完善,已成为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社会力量。然而,行业也还存在执业不规范、虚假宣传谋取不正当利益、曲解税收政策误导纳税人等问题。税务师行业要更好服务国家治理和税收事业,必须牢牢守住“诚信资产”。  首先,管理制度不断升级,“旁门左道”难以遁形。近年来,我国税务、财政、司法行政、市场监管等相关部

  • 进一步夯实信用信息修复的法治基础——《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专家解读之二

     近期,国家发改委出台《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分为总则、信用信息修复的主要方式、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修复、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修复、信用信息修复的协同联动、信用信息修复的监督管理与诚信教育、附则等7章,共计33条。这是根据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社会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的重要论述,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的相关政策要求,在总结相关部门和地方信用修复实践基础上出台的一部

  • 明确条件、规范程序、强调协同联动构建高效便捷的信用信息修复制度——《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专家解读之一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诚信意识和诚信氛围得到了显著改善。特别是失信惩戒制度的广泛适用,对各行各业产生了强有力的威慑和惩戒效能,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各类社会主体守信践诺。但失信惩戒的目的不在于永久性地“抛弃”失信主体,而在于鞭策其改过自新,主动纠正失信行为,通过重塑信用来“回归”社会,并在整体上提高社会信用水平。因此,与之有机衔接的信用信息修复制度显得尤为重要。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就信用信息修复的条件、程序

  • 解读|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市场监管总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具体举措;也是以开展信用提升行动为切入点,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揽子”政策之一。

  • 解读|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修复工作指南印发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修复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从规范主动信用修复工作流程、规范核查依申请信用修复的材料、规范应用文书格式、规范开展信用修复培训、规范使用信用信息等方面就规范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 解读《山东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科学、规范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发挥信用信息的应用价值,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现就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一、起草背景和依据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

  • 警惕“征信洗白”骗局 花上万元学的课程暗藏风险

      当前,社会上出现一些以“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名义招揽生意的机构和个人,他们大肆宣传可删除信用报告中的不良信息,甚至堂而皇之办起了培训班,开班“授课”,让人瞠目。比如,笔者注意到,某微信群中就有“广告”宣称,花19800元便可获得“如何修复征信”的“品牌课”。学员“上课”后,不仅能把自己的征信记录“洗白”,日后还能靠“征信修复”手艺赚钱。  值得警惕的是,所谓的“征信修复”“征信洗白”不仅是骗局,还暗藏其他风险。那些所谓的“征信修复课程”,实际上是通过私刻假章、伪造虚假材料等方式进行恶意投诉,妄

  • 《威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  《威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制定于2016年,办法出台后,对指导和规范我市信用工作、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显现出了在相关主体责任认定不清、对失信主体处理措施缺乏上位法律依据等问题。  2020年7月24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从社会信用信息采集和归集、社会信用信息披露、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对社会信用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对社会信用信息在实务工作中存在的盲区和疑点进行了阐释和说明。

  • 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专题深思)

      原标题:促进商品要素资源畅通流动  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专题深思)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对于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畅通国内大循环具有重要意义。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涉及众多方面和环节,当前需要切实抓紧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

  • 浅谈从严治理商标恶意抢注

    商标的法律保护水平与激励品牌自主创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息息相关,而商标恶意抢注、囤积等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严重扰乱商标注册秩序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亟须治理。  一直以来,整治商标恶意囤积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是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化的一项重要工作。自202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方案》以来,我国始终保持严打商标恶意抢注的高压态势,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围绕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申请行为,重点整治“囤商标”“傍名牌”“搭便车”“蹭热点”等商标恶意囤积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处理了

  • 王伟、杨慧鑫:守信激励的类型化规制研究———兼论我国社会信用法的规则设计

    导读  我国当前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采取激励和惩戒的双向思路,对信用主体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对诚实守信的行为进行激励和褒奖,已成为信用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守信激励包括私权利主体之间的守信激励和公权力主体实施的守信激励。前者主要由私法调整,属于意思自治的范畴;后者以公权力为基础,对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共利益产生直接影响,有必要将其纳入法治轨道。社会信用法是我国社会信用建设领域的基本法,应当对守信激励进行类型化规制。这既是对信用建设实践经验的法治化提升,也是信用法治的重要内容。  陟罚臧否,是传统的

  • 关于企业法定代表人诚信问题的探究

    关于企业法定代表人诚信问题的探究朱国华 陈树然1  【内容摘要】一个国家,个人诚信是基础,企业诚信是基石,政府诚信是标杆,社会诚信是目标。然而现在,企业失信现象最为突出,企业失信离不开个人的失信,研究企业诚信问题离不开研究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诚信问题,因此需要改善这种不良现象。基于这种认识,本文就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诚信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企业作为市场交易的重要参与者,必须要充分理解诚实信用原则的核心原理,在开展民事活动时要遵循这一基本原则,追求自身利益不以损害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为前提。与此同时,诚实信用原

  • 山东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今年工作要点

    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根据《要点》,今年我省将在加力完善社会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全面深化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等五个方面发力,不断擦亮“诚信山东”品牌,推进美德山东建设,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支撑。我省将加强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和“双随机、一公开”

  • 推进高质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对促进国民经济循环高效畅通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在经济发展质量、效率、动力等方面的改革都需要高质量社会信用体系的支撑。  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社会信用体系一般被视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抓手,经历了市场体系、信用体系、高质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几个阶段。狭义的社会信用体系仅指作用于经济领域的信用风险保障体系,主要解决信用交易的安全和效率问题。而广义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一种有效的社会与经济管理机制,通过对市场主体信用记

  • 信用惩戒助知识产权保护

     近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法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实施相应管理和惩戒措施。知识产权保护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将有关行政处罚等信息,共享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这意味着,侵犯知识产权的责任主体,除了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还将面临严厉的信用惩戒。  信用惩戒是法律手段惩治不法行为的有益补充,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责任主体施以信用惩戒,有利于让其与法律责任追究共同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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