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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深化纳税信用建设 扮靓“信用枣庄”品牌

时间:2023-08-31     【转载】   来自:枣庄市税务局

 “纳税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高度重视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充分发挥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综合效应,为打造‘信用枣庄’贡献税务力量。”近日,在枣庄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魏亮珠作交流发言,介绍了枣庄税务部门纳税信用建设情况。

  近年来,枣庄市税务局根据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纳税信用相关制度,建立针对企业、个体和涉税中介“三位一体”的纳税信用评价体系,通过实行“年度评价”和“动态管理”规范纳税人涉税行为,对纳税人实行A、B、M、C、D五级评定。2022年,全市参与纳税信用评价企业7.7万户,同比增长11.3%,市场主体对其认可度越来越高、参与户数越来越多。

  在推进纳税信用建设中,枣庄市税务局积极打造“云端+线下”宣传辅导格局,推动新办市场主体集成服务上升为市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将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定为“新办涉税市场主体主题培训日”,联合财政、行政审批、市场监管、金融等四部门开展新办涉税市场主体集成培训,讲好诚信守法“第一课”,帮助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系好经营路上的“第一粒扣子”,2023年上半年完成35场次培训,2万余户新办市场主体接受培训;同时,推出直播课堂17次,移动课堂走进企业集团2次,开设涉税中介专题培训课堂14次,“税法第一课”走进人大代表培训课堂5次,切实提升了社会各界诚信纳税能力和税法遵从意识。

  “我们还积极推行‘前置式+智能化’管理模式,将纳税信用管理由事后评价向事前提醒、事中修复进行转变。”魏亮珠介绍,今年以来,枣庄市税务局通过云MAS群发短信5.8万条,鲁税通智能外呼1.9万条,受理可视化咨询628条,发布热点问题15期,宣传小视频24个,宣传长图9个,提醒纳税人避免信用失分,及时为1331户纳税人进行信用修复纠错,不断提升纳税信用管理水平。

  纳税信用不仅要评价准,更要运用好。据悉,枣庄市税务局持续完善奖优罚劣的联合奖惩机制,连续三年对3A级纳税人进行联合表彰,通过颁授牌匾、选聘依法诚信纳税代言人等形式,营造依法诚信纳税氛围;定期向市银保监局等部门推送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信用评价信息;实施纳税信用等级跨区域迁移,为迁入企业落地融资增产打好基础;深化“银税互动”,与金融部门联合推出“留抵退税信用贷”,对信用良好的纳税人,实施无抵押无担保纯信用贷款,帮助企业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解决融资难题,增强企业“造血功能”。2022年为3702户AB级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31亿元,2023年上半年1413户企业得到银行授信12亿元,良好的纳税信用已成为助力企业发展的“真金白银”。

  在纳税信用增值应用效应显现的同时,纳税信用拓展使用也提速扩围。近年来,枣庄市税务局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为信用良好的纳税人进行补链,今年以来已为31户纳税人匹配供应商120户,匹配采购商181户,成交金额近7亿元。

  魏亮珠表示,下一步,枣庄市税务局将以“信用枣庄”建设为主线,不断优化完善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全面促进纳税信用与经济社会发展高度融合,为实现“强工兴产、转型突围”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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