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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山东省优秀诚信企业家的通知

时间:2021-12-29     【原创】

关于公示“山东省优秀诚信企业家”

 知

 

2021年12月24日上午,由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归口指导,山东省诚信建设促进会组织召开的“山东省诚信企业家评审会”在济南珍珠泉宾馆召开。来自省直机关、大专院校以及法律界有关专家,依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归口指导,山东省诚信建设促进会等单位研究制定,经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实施的山东省地方标准《诚信企业家评价通则》DB37/T 41202020,对申报的企业家材料进行了认真、严谨的评审。经审定,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卓长立、山东金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心达等44名同志获评首批山东省优秀诚信企业家称号。现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对借机诽谤诬告者,山东省诚信建设促进会诚信维权中心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3、公示时间 自2021年12月29日起至2022年1月5日止。

4、联系方式:

地  址:济南市槐荫区齐鲁大道3179号融策中心2111室

联系人:王云川 15550053990  (0531)82908718

王庆燕 15864781567  (0531)88548000

邮  箱:chengxinqilu@sina.com 

 

附件:山东省优秀诚信企业家名单

 

 

 

             山东省诚信建设促进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关于公示山东省优秀诚信企业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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