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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社会需要“制度灯塔”时间:2015-09-03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信是中国五千年文明史上最为瑰丽和灿烂的文化遗产。“抱诚守真、胸怀坦荡”更是国人亘古不变的道德信仰。伴随着社会转型期各种新思潮、新形势、新问题的不断冲击,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常态化也尤为重要。(中国文明网) 诚信社会需要“制度灯塔”,这个灯塔,就如“红黑榜”,近年来,全国各地建“红黑榜”公布制度,创新公布“红黑榜”的方式方法,卓有成效。有效打击了黑心商、老赖、假摔者、商业欺诈等一系列失信行为,保证了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的正确有序运行。 其实,诚信社会的构建都是从不信任开始的,把人人当做无赖,看成是非理性的谋利动物,一有机会他就会设法作恶而非自觉行善,按照“最差情景”而不是“理想状态”来设计,采取严密措施,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诚信者处处受益,让人们羡慕诚信、崇尚诚信、想当诚信。平心而论,世界上确实并非人人都是无赖,但在制定规定时就必须假定规范对象都可能成为无赖,会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哪怕规范对象是政府官员,才能最大限度地堵塞漏洞。 一个社会,不乱则治,不治则乱,诚信社会当有良法善策。诚信不是天上掉下的“馅饼”,诚信和不诚信仅差一步之遥。制度就是规范不诚信到诚信的刚性保证。制度严,则商人敬畏制度,越来越讲诚信。制度松,则商人视制度为“软柿子”,越来越不诚信。从这个意义上讲,制度严并非坏事,既救商人,又呵护了社会诚信。只有事后的追责到位,让失信行为才能感到痛,感到怕,感到被追责的畏惧,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才能出现诚信社会的亮丽“景观” 任何事物在起作用之前,都应该有“章法”可循,而诚信社会的每一步前进,都是与制度息息相关,建立诚信管理反应灵敏、迅速的反馈机制,根据反馈信息,对决策前提进行不断的反思,及时调整方案,有时甚至需要对方案进行根本性的修正,乃至推倒原有决策方案,重新进行新的决策,树立“痛打落水狗”的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提升失信的法律风险、经济风险、人格风险,将失信者陷入“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构建适合诚信、促进公民抛弃失信的社会大环境,无论高傲官员,还是优雅富人,都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在守法中实现社会诚信的同步前进。 多年来,凡是以诚信为特征的行业在我国均不发达,如证劵、信托、保险、自动售货等,“假”字横行,“假文凭”、“假政绩”、“假统计”、“假劳模”、“假新闻”等,人们面对鱼肉、蛋菜、报道、图片、求救、乞讨、信徒、处女,宁可先信其假!社会拿不出一个与诚信相适应的制度,致使失信如脱缰野马,不断伤民。 诚信作为社会之窗,代表着一个城市的一种生活方式、人文空间和道德生态,缺少诚信的社会必定缺乏精神内涵。纵然有摩天林立的高楼大厦,纵然有五光十色的车流人马,纵然有节节拔高的人均收入,城市仍如一个虚脱浮肿的亚健康人。剥去光鲜的衣衫,体内失血缺钙,气质精神难觅。诚信与一个社会的品格及人文精神休戚与共,正如《全国各地建“红黑榜”制度,为诚信体系“点睛”》一文所言:诚信“红黑榜”对于正规商企而言,是面镜子。在它面前,商企的诚信与否被反映出来。红榜,可以照出自己的差距和不足;黑榜,则可引以为戒,时刻警醒自己,不与之为伍。那么,我坚信,在制度体系的促动下,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公民与诚信结缘,社会也将会变得越来越优雅,越来越有气质内涵,越来越有文化范。中国社会也将因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而焕发出一种独特的诚信之光。 |